关于公开征求《乐清市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填补我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执行标准的空白,明确全市违法损毁林地、临时占用林地逾期、行政处罚整改、行政代履行修复的执法计价依据,切实做好森林资源管理,修编《乐清市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从2026年8月31日起至9月30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林时豪

联系电话:18767122463

邮箱:446330221@qq.com

联系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60号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8月31日

附件:

1.  起草说明.doc

2:《乐清市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开始日期:2026-08-31 截止日期: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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