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乐清市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为填补我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执行标准的空白,明确全市违法损毁林地、临时占用林地逾期、行政处罚整改、行政代履行修复的执法计价依据,切实做好森林资源管理,修编《乐清市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从2026年8月31日起至9月30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林时豪 联系电话:18767122463 邮箱:446330221@qq.com 联系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60号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8月31日 附件: |
| 开始日期:2026-08-31 | 截止日期:2026-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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