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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08-01103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发〔2006〕57 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08-11-28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的工作分工。调整后的分工情况如下:

  王军副市长 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粮食、物价、重点工程建设、法制、公安、安全、司法、交通、信访、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甬台温铁路乐清段工程建设指挥部。联系市法院、检察院、安全分局、乐清湾海事处、温州港航管理局乐清分局、信访局。

  章纪泉副市长 协助市长负责金融、税务、保险、监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招投标管理等工作。分管市地税局、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市国税局、温州银监分局乐清办事处、各金融机构、各保险公司。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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