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处置民间非法金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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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乡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处置民间非法金融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化解了大量民间债务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柳市镇人民政府等5个先进集体和叶赞江等23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和个人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深入开展处置民间非法金融工作,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全市处置民间非法金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附 件 2008年度全市处置民间非法金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5个) 柳市镇人民政府 七里港镇人民政府 乐成镇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高秋荷专案指导组 二、先进个人(23名) 叶赞江 吴国灿 陈钿钦 白益民 南 章 周庆浦 王安行 徐国炼 范振武 鲍俊啸 何圣利 陶岩川 杨丰海 黄 强 赵少华 黄良宇 石进才 陈秋华 吴成林 阮维华 黄 颂 陈 彬 牟建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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