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乐清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4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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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乐清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4年)的请示》悉。鉴于《乐清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4年)》(以下简称《规划》)已通过评审,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希你局切实加强对该《规划》的宣传,严格规划管理,认真组织实施,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此 复
二○○九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卫生 医疗 规划 批复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乡镇人 民政府。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8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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