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市报考各类高一级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体育考试。今年中考体育考试项目为3项:一是必考项目1项: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二是选考项目2项:在掷实心球、立定跳远、篮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5个项目中,由考生选考2项。每个体育考试项目最高分为10分,3项体育考试满分为30分。
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时间内完成3项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对免考与缓考考生做如下规定:
(一)初中阶段体育实践课免修,并于2009年底前在市教育局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乐清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学生,经批准同意体育免考的学生可以参加高中录取,体育考试成绩以总分2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二)对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症(须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证明书)、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O型或X型腿等);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心脏疾病或其他伤、病不能参加激烈运动的考生,经乐清市级以上医院鉴定证明和教育局批准后,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以总分2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上述考生如要求参加考试的,按实际得分计入。
(三)残疾考生可凭残疾证书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27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四)对具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考前有严重疾病、伤和女生例假的考生,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考前办好缓考手续。缓考学生应在原定考试日期后10天内补考。
今年考试的所有项目和评分标准和去年相同。
(学生科 林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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