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荆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准大荆小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请示》(荆政〔2011〕63号)悉。鉴于《大荆小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组织会审并修改完善,且经公示无异议,经研究,同意该《总体规划》。请你镇依法认真组织实施。
此 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划 批复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25日印发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