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淡溪镇、清江镇、芙蓉镇、仙溪镇总体规划(2011-2030)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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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溪镇、清江镇、芙蓉镇、仙溪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要求批准淡溪镇总体规划(2011-2030)的请示》(淡政〔2011〕162号)、《关于要求批准清江镇总体规划(2011-2030)的请示》(清政〔2011〕121号)、《关于要求批准芙蓉镇总体规划(2011-2030)的请示》(芙政〔2011〕98号)、《关于要求批准仙溪镇总体规划(2011-2030)的请示》(仙政发〔2011〕77号)悉。鉴于你们四个镇的总体规划已经组织会审并修改完善,且报经当地镇人大主席团审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批准《淡溪镇总体规划(2011-2030)》、《清江镇总体规划(2011-2030)》、《芙蓉镇总体规划(2011-2030)》、《仙溪镇总体规划(2011-2030)》。希你们切实加强规划宣传,严格规划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城镇建设的顺利推进。 此 复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乡镇 规划 批复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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