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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1-06934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发〔2011〕5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12-20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我市各镇(街道)、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整治,狠抓落实,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3个先进单位和王乐鹏等2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和个人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勇于进取,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 件 

  2011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3个)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乐成街道办事处 

  虹桥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20名) 

  王乐鹏    包柳凤    陈永光    徐再东    蔡乘成 

  龚海清                   瞿建荣 

  卓礼富    赵佰青    张秀琴    周铁流    刘寅豹 

  施荷微    周兰芬    林荣武    陆震宇  杨旭培 


  主题词:经济管理 食品安全△ 表彰 通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 

  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12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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