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企业风险应急处置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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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生产经营风险防范和金融秩序规范稳定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企业风险应急处置办公室。现将办公室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潘旭东(市经信局) 副主任:朱鹏鸣(市法院) 仇保雷(市经信局) 刘寅初(市公安局) 薛 凯(市维稳办) 胡罗静(市金融办) 谢炳亦(市处置办) 周庆祥(市工商局) 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分别抽调1人集中办公,地点设在市经信局,与市“工业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机构 经济管理 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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