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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实施意见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1-06914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函〔2011〕4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1-07-27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为了扎实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创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61号)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生态循环农业是农业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是综合运用可持续发展思想、循环经济理论和生态工程学方法,通过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农业经济活动与生态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 

  我市人多地少,农业资源禀赋不足,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以及消费者对农产品品质要求的提高,以资源要素投入为主、农林牧渔各业隔离的传统生产方式将难以为继,必须转变发展方式,从我市地形地貌多样、气候多宜、农业结构多元的实际出发,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构建资源节约、产出高效、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举措,有利于农林牧渔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综合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品质,满足群众对农产品的绿色消费需求;有利于协调农业生产与生态的关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着眼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主要平台,以资源利用集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利用资源化、产品供给无害化为主线,以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示范区、示范企业、示范项目为突破口,运用循环经济理论和生态工程学方法,大力推广应用种养结合等新型种养模式以及健康养殖、标准化生产等先进适用技术,大力发展高效的生态循环农业,努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高效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坚持科技创新和因地制宜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典型示范和全面推进相并进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通过五年努力,力争2015年,使全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取得新突破,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布局更趋合理科学,生态循环农作制度、技术和模式广泛应用,生产投入集约节约化水平显著提高,主导产品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和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环保节约型设施普及率达到70%以上;生产全程清洁化程度明显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85%,氮肥使用量减少8%,主导产业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20%,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率达90%以上,绿色防治技术推广率达30%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雨污分流和干湿分离普及率达90%以上,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72%以上;农业废物资源利用率全面提高,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排泄物处理与利用率达97%以上,无秸秆焚烧现象,秸秆利用率达85%以上,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5%以上,农药瓶、袋等农业投入品包装回收处理率达90%以上,农业生态环境、农产品品质进一步优化;建成市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20家、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30个;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2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4家,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6个;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覆盖率达80%以上,无害和绿色食品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农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创建成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依法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标准农田以及森林、湿地等农业资源。加快建立农业环境标志、农产品基地和质量标志制度,探索实行耕地质量、农业生态环境动态评价制度。实施“清洁土壤”行动,加强对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污染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污染土壤治理责任,组织开展污染土壤修复治理试点工作,逐步加大污染土壤治理力度。严密防控外来生物入侵、生物灾害、森林火灾,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渔业增殖放流,保护生物多样性。 

  (二)大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布局。围绕“十二五”发展规划,根据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依托当地自然资源,充分挖掘和利用农业功能,按照结构优化、产业融合、产出高效的要求,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合理布局农业种植业、养殖业以及畜禽粪便收集处理和有机肥加工、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农牧结合的生态畜牧业,引导畜禽养殖向生态规模养殖小区集聚。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引导企业提升加工规模和档次,提高农产品原料利用率和科技含量。弘扬农业生态文化,拓展休闲观光农林业,促进农业一二三产联动发展。做好畜禽禁、限养区的划定与区内养殖场(户)关停搬迁工作,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限养区政策。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按照种养生态平衡要求和周边种植业的土地承载、消纳能力,合理安排规模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 

  (三)大力推广集约节约型农业技术。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着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率和集约化生产水平,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节工等节约型农业技术,减少农业资源消耗和物资投入。稳定普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冬种紫云英、黄花草、蚕(豌)豆等经济绿肥种植,大力推广有机肥使用,努力减少化肥使用量。加大力度筛选、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方法和农业、物理、生物等绿色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严格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监管,加大环保饲料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推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畜禽清洁化健康养殖规范。加快发展设施农业,鼓励利用丘陵山地等发展设施农业,扩大设施栽培、节水灌溉、肥水同灌等设施应用。加快新型生产、加工农业机械引进与推广应用,努力提高主导产业生产关键环节的机械化水平;促进节能高效先进适用农机具应用,逐步淘汰、更新能耗较高的老旧机具。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等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积极开展太阳能热水器示范村、太阳能路灯示范村创建活动。 

  (四)大力创新新型农作制度。按照循环化、立体化、无害化要求,积极探索农牧结合、粮经结合、农机农艺结合等新型高效生态农作模式,大力推广应用种养结合、粮经结合、农机农艺结合以及农作物间作、套作、轮作等新型农作制度与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创新资源环境保护、生产循环高效的农作制度。加快发展“资源—废弃物—再生资源”模式,大力探索和实行产业循环发展。柳虹平原双季稻区要大力推广绿肥种植、稻草秸秆还田技术,积极推行“绿肥—早稻—晚稻”的生态循环种植模式;北部平原单季稻区要大力推广稻草覆盖马铃薯种植技术,积极推行“单季稻—稻草—稻草覆盖马铃薯”的生态种植模式;西北部山区和半山区重点推广“三园”立体种养模式,充分利用竹园、茶园、果园等分层种植其他经济作物或者在园地养鸡、养鹅、养羊,发展立体种养;各畜禽养殖场(小区)周边要全面推广“猪(畜禽)—沼气—果蔬—猪”循环模式,使稻草、蔬菜残渣等废弃物作为畜禽饲料再利用,畜禽粪便等畜禽排泄物成为沼气能源和有机肥再利用;各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推广“废弃物资源再生”产业循环模式,充分利用农产品加工下脚料,生产加工饲料、有机肥,变废为宝。依托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加强生态循环农业集成技术的科技攻关,农业部门要组织农技干部深入农村,指导帮助农民应用生态循环农业技术。 

  (五)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认真贯彻《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深入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发展“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资源能源循环利用模式,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处理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建立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及其包装物的集中回收处理机制,防止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支持建立病害动物收集、运输、贮藏和焚化运行机制。充分挖掘利用农业废弃物和副产品的价值。推广农作物秸秆覆盖还田、腐熟还田等肥料化利用,青储饲喂、粉碎饲喂、发酵饲喂等饲料化利用,生物质能沼料化利用,建立农作物秸秆市场化收储利用体系。大力支持畜禽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各类企业利用畜禽排泄物等农业有机废弃物,生产商品有机肥。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处理,鼓励沼液、沼渣收集后作肥料还田,扩大沼气、太阳能等再生清洁能源应用。 

  (六)大力保障农产品无害化供给。加快完善集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加工包装等农业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化技术示范,提高农业标准化的覆盖面和到位率。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标准组织生产和订单收购,参与农产品质量认证,普及推广无公害农产品,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品牌资源整合,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基地农户共建共创农产品品牌,集中力量创建一批区域性农产品知名品牌,鼓励开展品牌农产品直销和连锁经营,建立品牌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 

  (七)大力提倡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进美丽乡村行动,加大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实施环境绿化、生态公益林建设及林地改造提升工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深入实施清洁空气行动,着力改善空气质量。完善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考核、指标三大体系,建立健全减排倒逼机制,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建成表面处理工程园区,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加大乐运河、虹桥平原河网等水环境整治力度。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建立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筹协调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工作。各镇(街道)、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建立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指标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制度,并纳入生态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为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规划统筹。坚持规划引导,着眼当前,谋划长远,按照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生态循环农业专项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定位、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生态循环农业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统计制度,确定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的战略目标、分阶段计划的重点环节。 

  (三)加强宣传引导。把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摆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位置,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加强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宣传教育,引导基层和农民群众树立新的资源观、发展观和生态价值观,成为生态循环农业的建设者和促进者,营造政府积极倡导、农民自觉参与、社会普遍关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财政扶持。市财政要每年安排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业生态循环示范区、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创建,农膜、农药瓶、袋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回收处理,以及农业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推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畜禽禁养区养殖企业(场)关停搬迁等。 

  (五)加强科技推广。积极探索建立“产学研”结合模式,引导和推广应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关键技术及多种具体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努力为突破制约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提供科技保障。重点推广应用节地、节水、节肥、节能、节材、节工的农业生产技术、产业循环新型农作制度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治理技术等。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到“两区”创业,加快培养与引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为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附件:乐清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乐清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书元 

  副组长:周建海(市府办) 

        廖凯敏(市发改局) 

  朱志成(市农业局) 

  成 员:陈汉乐(市科技局) 

        周庆耀(市财政局) 

        徐再敏(市国土资源局) 

        陈贤挺(市水利局) 

          张美赋(市农业局) 

          周庆栋(市林业局) 

        李琼文(市海洋与渔业局) 

          郑道福(市环保局) 

          章建新(市质监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志成兼办公室主任,张美赋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局。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15日印发

  主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

  主题词:农业 生态循环△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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