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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2-01278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函〔2012〕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01-20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长:赵明皓 

  副组长:张立中(市府办) 

  王振光(市市政园林局) 

  施旭晨(市安监局) 

  谷乐荣(市公安局) 

   员:周 信(市教育局) 

  侯金海(市公安局) 

   刚(市民政局) 

  吴国华(市交通运输局) 

  郑安祥(市卫生局) 

  周建平(市环保局) 

  张胜平(市安监局) 

  吴步钦(市政府法制办) 

   马伟林(市市政园林局) 

  金龙江(乐清日报社) 

  王旭良(市广播电视台) 

  周勤荣(市供销总社) 

  周庆祥(市工商局) 

  郑天成(市质监局) 

  倪祖平(市公安消防局) 

  金献青(市交警大队) 

  李琼林(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谷(柳市镇政府) 

  陈伟华(北白象镇政府) 

  庄再忠(虹桥镇政府) 

   益(乐成街道办事处) 

   经(城东街道办事处) 

  陈存松(城南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伟林兼办公室主任,高文生(市公安局)、陈旭敏(市民政局)、赵小乐(市安监局)、王晓淼(市市政园林局)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市政园林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机构 危险品 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1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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