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创建浙江省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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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创建浙江省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示范县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创建浙江省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方 青 副组长:王爱芬(市府办) 谢明荣(市卫生局) 成 员:杨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董法朗(市财政局) 瞿豪敏(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臧培坚(市水利局) 朱燕燕(市卫生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郑道福(市环保局) 傅利铭(市市政园林局) 连春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屠 晓(市农村改水办公室) 杨曙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郑利乐(市卫生监督所) 黄圣泉(虹桥镇政府) 郑龙辉(淡溪镇政府) 朱孟吕(清江镇政府) 洪剑喜(芙蓉镇政府) 陈 呈(大荆镇政府) 王才成(仙溪镇政府) 郑济斌(乐成街道办事处) 周 经(城东街道办事处) 戴安华(白石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燕燕兼办公室主任,刘秀秀(市卫生局)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爱卫办,电话:62566070。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机构 卫生 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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