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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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方 青 副组长:王爱芬(市府办) 赵顺川(市教育局) 李建权(市纪委) 成 员:陈亦宇(市纪委) 郑 克(市发展和改革局) 叶建新(市教育局) 董法朗(市财政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顺川兼办公室主任,陈亦宇、叶建新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机构 教育 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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