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环保“区域限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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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环保“区域限批”整改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环保“区域限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林晓峰 副组长:吴云峰 叶伟琼 赵明皓 成 员:余协献(市府办) 周建海(市府办) 连正坚(市府办) 陈全满(市府办) 南晓燕(市委宣传部) 王友闻(市发改局) 潘旭东(市经信局) 谷乐荣(市公安局) 杨建光(市监察局) 詹必华(市财政局) 麻晓敏(市国土资源局) 刘 勇(市住建局) 章显岳(市农业局(林业局)) 李海斌(市水利局) 倪孟乐(市海洋与渔业局) 谢明荣(市卫生局) 张建义(市环保局) 南 远(市安监局) 项昌林(市信访局) 王建伟(市工商局) 王 东(市市政园林局) 夏法鹏(市国税局) 黄建国(市供电局) 连春华(市供水集团) 包光许(柳市镇政府) 郑 义(北白象镇政府) 蔡昌光(虹桥镇政府) 黄爱丽(淡溪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明皓兼办公室主任,张建义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潘旭东、李海斌、倪孟乐、王东、蔡昌光、黄爱丽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 二○一二年五月一日 主题词:机构 环保 整治△ 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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