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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办理条件的批复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2-01140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函〔2012〕6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07-04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乐清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办理条件的请示》(乐公〔201239号)悉。部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因为入学而被迫将户口从“农业”转为“非农业”,且未安排就业,这是国家招生就业政策和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问题的通知》(乐政发〔201142号)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遗留问题而制定和发布的。非因入学而将户口从“农业”转为“非农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属于《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问题的通知》(乐政发〔201142号)规定办理“非转农”的范围。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公安 户口 非转农△ 批复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3日印发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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