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办理条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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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办理条件的请示》(乐公〔2012〕39号)悉。部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因为入学而被迫将户口从“农业”转为“非农业”,且未安排就业,这是国家招生就业政策和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问题的通知》(乐政发〔2011〕42号)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遗留问题而制定和发布的。非因入学而将户口从“农业”转为“非农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属于《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问题的通知》(乐政发〔2011〕42号)规定办理“非转农”的范围。 此 复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公安 户口 非转农△ 批复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3日印发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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