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乐清中心区人防与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的请示》(乐住规建〔2012〕32号)悉。鉴于《乐清中心区人防与地下空间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组织会审并修改完善,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希你局按照《规划》的要求,严格规划管理,认真组织实施。
此 复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0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有关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