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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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吴胜光等12人为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三年。各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 附件:乐清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31日 附件 乐清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吴胜光 浙江博大塑料有限公司 陈维国 温州信德丰益资本运营中心 黄陈佳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 张 羽 乐清日报社 张商钱 温州华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翁爱芬 城东街道旭阳社区 沈岸勤 乐清市志愿者协会 黄瑜玺 乐成第二小学潘湖校区 杨福永 城东街道东山南村 曹金德 乐清中学 董战乐 乐清市阳光招标代理公司 朱旭程 乐清市乐鑫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抄送:温州市政府法制办,乐清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 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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