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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3-01220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机〔2013〕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01-15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长:李银巧 

  副组长:张其贵(市府办) 

          屠俊勇(市国土资源局) 

  朱小恭(翁街道办事处) 

   员: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环保局、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翁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徐再敏(市国土资源局)为办公室主任。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10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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