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3-136498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 2013-0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3- 01- 22 20 : 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本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及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加大工作沟通和协调推动力度,推动全市和本办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针对2011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部门机构改革,部门、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及时督促有关单位确定或调整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的时效进一步强化。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尽可能在最短的工作日发布或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做到内容完整,归类正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大幅提升。同时,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发后对外公布。此外,及时指导和督促全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工作培训和监督检查,有效提高了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信息公开的途径进一步拓宽。认真贯彻执行已有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前审查、发布协调和内部考核、举报受理、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的基础上,2011年,建立网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同时,督促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1年,本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216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5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1年,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人事信息等六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

  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为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提供了连接标识和信息加载模板。

  2.政府公报

  通过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机构设置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本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2件申请政府信息全部公开,1件申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3件申请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1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个别政府信息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强化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和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实现“应公开的一律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一律不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交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加强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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