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市府办文件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3-01355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函〔2013〕7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10-23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乐清市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7日

  乐清市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镇街财政管理,充分发挥镇街财政职能,促进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更好地履行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5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财基〔201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加强镇街财政管理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结合的路子,以加强镇街公共财政管理为切入点,以提高镇街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改善镇街公共服务方式为基础,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完善程序,健全制度,努力打造高效、快捷、便民的新型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

  二、目标任务

  依托现有便民服务中心,结合镇街财政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完善镇街财政机构、加强人员力量的基础上,有效整合镇街行政事业服务资源,完善服务设施,重梳工作流程,搭建统一、规范的财政支付职能服务平台,努力打造纵向层级之间连接通畅、横向部门之间衔接紧密的“一站式、一条龙、一卡通”式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

  三、工作内容

  (一)打造服务平台。以现有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通过整合政府服务资源,搭建以社会保障、民政救济、农业综合服务等与“三农”密切相关的财政支付职能为主的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实行一个大厅对外,“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公共服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统一称为“××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在镇街财政办的主导下,收集、审核和整理有关财政补助性资金和项目类资金使用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支持建立镇街公共财政服务数据库,为加强财政管理提供支撑;做好各项涉农和民生政策财政补助性资金的发放管理、项目类资金支付,逐步推进“明白册”发放工作;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和比对,防止不当支付;协助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加强镇街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做好涉农和民生政策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管理、公开公示及查询等工作。

  (三)完善服务制度。各项涉农和民生政策补助性资金发放和项目类资金支付管理纳入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后,各镇街要对原有业务程序进行重新梳理和整合。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以“高效、便捷、规范、公开”的服务宗旨,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AB岗位制、资金监管等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投诉渠道,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便民服务工作公开化、制度化。

  (四)统一规范设置服务场所。按照“简洁实用、量力而行”的原则,在现有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通过改建、新建等方式解决服务场所问题。服务场所要统一布局、规范设施,合理划分办公区域,统一配备电子公示屏等设施,方便群众查询。

  (五)推进信息平台应用。根据“数字财政”建设和管理的要求,结合加强资金监管和便民服务的需要,依托“金财工程”,有机整合现有信息资源,统一使用管理软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查询信息,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提升行政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及方案制定阶段(2013年4月-9月)。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深入各镇街开展调研论证,制定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并确定清江镇和乐成街道为试点镇街。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9月-11月)。试点镇街根据我市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整合公共财政服务职能,重梳工作流程,加强平台设施配备和业务建设,确保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三)试点验收总结阶段(2013年12月)。对试点镇街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迎接省厅考核验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为下一步全面推进工作打好基础。

  (四)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1月起)。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进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加强监督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是加强镇街财政建设,规范镇街财政管理,提高镇街财政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国家民生政策的落实,有利于涉农惠农资金的监管,有利于镇街公共服务资源的配置。各镇街、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方案,共同做好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建立乐清市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市长林晓峰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李银巧担任副组长,市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审计局、市扶贫老区办、市市政园林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詹必华(市财政局)兼办公室主任,包建信(市财政局)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各镇街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三)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市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市财政局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推进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确保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试点镇街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确保11月底前完成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督查指导。市领导小组对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开展督查指导,督促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抄送:温州市财政局,乐清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7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函〔2013〕77号.ai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