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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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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法制工作监督 开展对市法院民事审判与执行工作和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专项调研,在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听取两院相关专题报告,着力推进市法院司法为民工作、市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职能履行,于5月、6月、12月份先后5次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民、商、行、刑事案件的庭审活动,并对26名人大任命的干部和陪审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为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提供参考。另外,还配合省、温州人大做好了《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调研。坚持为民办实事原则,热情接访,及时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全力做好督办工作,促进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组织人员赴各地考察调研社区矫正、基层司法所建设等工作。依法做好了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审查)工作。 财经工作监督 开展对中小企业现状调研,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市委、市政府作为决策参考。调查乐清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向市政府提出建议意见,确保全年计划的完成。重视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修订了《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做好人代会预算草案的初审工作,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查监督,认真开展部门预算监督。加大监督公开透明度,首次在《乐清日报》上公开摘要发布了《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实效,审计发现的5大方面25个问题都基本得到了整改落实。连续第三年听取分管副市长《关于工业项目进场的专题报告》,使各大产业功能区项目推进工作都取得了新的突破。专题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乐清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提出建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教科文卫体工作监督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活动,在常委会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针对市学前教育存在的各种问题开展调研,在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分管副市长专项工作报告,全市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视察市宗教活动场所,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市政府。对村卫生室执业行为的监管提出意见,建议市政府和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为贯彻落实《档案法》及《关于加强银行档案工作的意见》,对全市银行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就档案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管理、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执法检查情况作出通报。 农资工作监督 开展“旧村改造和清洁乡村行动”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湖雾镇高速公路隔离墙建设、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的资金补助和垃圾终端处理场建设等问题。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工作,在常委会上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业法执法情况的报告》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报告》,市政府按照会后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于3个月内提交了研究处理报告,相关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调研市虹桥流域东排工程建设情况,并向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有效推进该工程建设。开展市低收入农户生活保障和脱贫致富情况调研,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向市政府提出相关意见,要求采取措施,加大扶贫力度。组织代表视察气象公共服务情况和供销为农服务工作情况。 城建环保工作监督 调研市房屋安全鉴定和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工作,在常委会上听取了市房管局、市规划建设局相关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各方意见,给市政府发出审议意见,要求根据变化了的形势修订相应政策。市政府及规划、房管等部门认真研究,修订了相关的政策规定,促使该问题得到基本的解决,群众比较满意。对市区路灯不亮问题开展视察,形成4点建议,以常委会函的形式发文给市政府,要求予以落实。视察市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建议,要求改进公共交通工作。关注水网改造和联网工作,要求市政府加强领导,筹措资金,制定方案,保障市供水正常。视察市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市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还市民一个清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