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岳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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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 林岳垟同志任中共淡溪镇左原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委员; 张伟东同志任淡溪镇湖边社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林高同志任淡溪镇溪北、硐垟社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胡旭勇同志任淡溪镇溪南社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中共淡溪镇委员会 淡溪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2日 发:各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党委、党(总)支部,镇机关各办公室、各事业中心 抄送:市委组织部 淡溪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3年8月12日印发 附件下载:淡委(2013)71号.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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