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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全市两轮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0/2013-179140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医药卫生管理
  • 文号:
  • 乐卫发〔2013〕181号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13-12-11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巩固我市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成果,根据《浙江省2013-2014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浙卫办疾控〔2013〕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4年全市两轮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的 

  为继续保持我市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加强消灭脊灰工作,消除免疫规划工作中的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 

  二、对象和时间 

  查漏补种免疫对象为所有247月龄儿童(4周岁以下)中脊灰疫苗免疫史少于3次的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一律免费口服2剂次脊灰糖丸疫苗。 

  第一轮查漏补种时间:2013年12月5—6日。 

  第二轮查漏补种时间:2014年1月5—6日。 

  三、实施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查漏补种活动的指导,做好疫苗运输、分发、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查漏补种的具体工作。要划分责任区域,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科学、合理设置接种点,标识明显;同时采取固定接种、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等有效接种方式,积极发现免疫空白人群,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尤其是流动儿童都能得到规范的免疫接种。 

  (三)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受查漏补种的儿童要按要求进行登记,认真填写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登记与服苗记录表》(附件1)。填写时应注明常住人口或流动人口,便于活动结束后汇总到《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附件2)和《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流动儿童用)》(附件3)上报。同时要妥善保存本次查漏补种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 

  四、督导 

  在查漏补种活动期间,市卫生局组织督导组分片对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查漏补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接种率快速评估 

  每轮活动完成后,市卫生局将对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漏补种活动情况进行现场接种率快速评估,重点要加强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地方,如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边远山区和常规免疫接种率较低的区域,评估中发现未服疫苗儿童,要立即补服。 

  第一次评估在2013年12月7—10日完成,第二次评估在2014年1月7—10日完成。 

  六、资料汇总与报告 

  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将《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登记与服苗记录表》(附件1)数据汇总到《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附件2)和《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流动儿童用)》(附件3),分别于2013年12月15日、2014年1月15日前上报市疾病预防中心。 

  市疾病预防中心要及时汇总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附件2)和《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流动儿童用)》(附件3)分别于2013年12月20日、2014年1月20日前报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1.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登记与服苗记录表 

  2.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 

        3.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流动儿童用) 

        

  乐清市卫生局 

  2013年11月18 

 


附件下载: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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