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交通运输系统综合治理及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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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市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效能,确保综合治理及信访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升全系统基层平安创建工作水平,深化“平安交通”、“平安乐清”建设,根据2013年综合治理及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对签订责任书的单位进行综合治理及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内容 按照年初签订的《2013年度乐清市交通运输系统社会管理综 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13年乐清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考核标准,考核各单位职责履行和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二、 时间 12月中下旬,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 有关要求 (一)对照年初确定的乐清市交通运输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管理目标,认真总结2013年度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情况,并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2日前报局安全科。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并按照要求认真 做好综治维稳和信访等管理资料台账的整理工作,做到分类科学、记录规范、内容真实。联系人:陈振杰,电话:0577—61520165, 邮箱:260245515@qq.com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12月6日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11日印发 附件下载:g.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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