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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清市交通运输系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4/2013-179232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交通运输
  • 文号:
  • 乐交安〔2013〕148号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3-12-19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局属各单位,市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市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

  现将《乐清市交通运输系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乐清市交通运输系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为全面深化“平安交通”、“平安乐清”建设,加强和创新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社会管理,切实做好交通运输系统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乐清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乐委办)[2013]41号),全面推进交通运输系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部署,制订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对重大决策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提高民主决策和维稳工作水平。

  二、评估范围

  本实施细则所称重大事项,是指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提出的,事关人民群众和系统内部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行业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涉及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制定或修改的事项。

  (二)涉及交通运输企业组织结构、产权结构调整和企业事业单位改革改制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事项。

  (三)涉及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事项。

  (四)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交通运输行业政策调整的事项。

  (五)涉及人民群众有关民生反映集中的交通运输热点、难点问题的事项。

  (六)涉及交通运输领域认为需要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三、基本原则

  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必须立足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预防为主、统筹兼顾,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决策、谁负责的总体要求,有效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

  (一)全面客观,应评尽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凡是按规定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未经评估不得作出决策。

  (二)发扬民主,依法评估。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科学客观评估,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统筹兼顾,科学评估。在评估和决策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既要考虑有利于交通运输事业改革发展,更要综合全面考虑各方面社会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审慎作出决策。

  (四)查防结合,确保实效。对于决策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既要进行先期预测、先期查找、先期评估,又要及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解释引导,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决策依法贯彻执行和顺利推进。

  四、评估内容

  凡重大事项决定前,对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都应围绕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可能存在的不稳定隐患和社会公众或干部职工反响的问题,科学评判后果的风险程度和可控范围,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法性。主要分析评估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是否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战略部署及重大决策。

  (二)合理性。主要分析评估是否符合本地区、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和职工的意愿;是否兼顾绝大多数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可行性。主要审查是否符合交通运输行业的长远发展规划或企业经营的长远利益;是否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且有保障;实施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并能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可控性。主要分析评估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是否有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是否有化解不安定因素的对策措施。

  五、评估主体

  评估主体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确定。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单位或部门(以下简称单位)、政策的起草单位、改革的牵头单位、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报建、审批、建设单位、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及其他重大决策的工作实施单位是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体责任。涉及到多个单位、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直接责任单位的重大决策,由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指定有关单位牵头实施评估。评估责任主体认为必要的,可商请其他相关单位参与评估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评估主体可邀请相关部门、有关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专家学者及决策所涉及群众代表等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评估主体可根据需要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按相关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但不发生评估责任的转移。评估主体就做好跟踪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评估实效。

  六、评估程序

  (一)按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联的密切程度和社会稳定的风险程度,交通运输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为一般评估和重点评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般由评估责任主体自行确定为一般评估或重点评估。

  (二)一般评估适用于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一定关联,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可能性较小的事项。一般评估由事项单位落实专人对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超前预测评估,通过召开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分析评估会等形式对事项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填报《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备表》,制订维稳信访工作预案,落实维稳信访责任,确保各类风险早预防、早化解。

  (三)重点评估适用于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联度大,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可能性较大的事项。重点评估应遵照以下程序:

  1、确定评估项目。需要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一般由决策主体(或评估主体)确定,也可由市委、市政府、市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或根据市委维稳办建议确定。

  2、制定评估方案。评估责任部门在重大决策出台实施前,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决策方案进行分析研究,查找社会稳定风险点,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内容、评估方式、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做好开展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组织调查论证。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实施的重大决策事项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并采取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听证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征求与拟实施重大决策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

  4、确定风险等级。根据分析论证情况,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风险等级,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大部分群众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为高风险;部分群众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的,为中风险;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人有意见的,为低风险。各单位结合实际,具体划分风险等级标准。

  5、科学分析预测。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它相关问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掌握情况,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逐项进行分析,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视情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6、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事项和评估过程,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形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由评估主体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决策机关,需要多级党政机关决策的要逐级上报,并抄送决策实施部门和政法、维稳、综治、信访、法制等有关部门备案。

  七、评估结果运用和决策实施跟踪

  (一)评估结果运用。重大事项决策须经决策机关领导班子(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是重大决策审批的重要依据。凡按照规定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评估的,相关部门不得予以立项、审批或作出决策。评估报告认为决策事项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存在中风险的,需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再作出实施的决策;存在低风险的,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但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作出决策后,决策机关要将评估报告送同级相关部门。决策机关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会议讨论内容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二)决策实施跟踪。评估责任主体对已经评估审查、批准实施的重大决策要进行全程跟踪,密切监控运行情况,制定和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对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要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和说服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对群众合理诉求要妥善处理,对确实存在困难的群众要给予帮扶,对不明真相的群众要耐心解释,对无理取闹制造事端的不法分子要坚决依法处理,严防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发生。在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重大不稳定情况,责任部门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对重大决策作出适当调整。一旦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相关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及时协助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

  八、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和维护行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检查指导,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效防止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制度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明确各自职责,正确处理责任单位和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现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以致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要坚决按有关规定,扣除相关年终考核分值,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它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为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局成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分管副书记,行业分管副局长及市高建办、交建办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各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局安全科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应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要制订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评估责任单位或部门应成立评估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能和责任。各单位要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九、附则

  (一)各单位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三)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市交通运输系统重大决策风险评估领导小组 

  2、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备表 

  3、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附件1 

  市交通运输系统重大决策风险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朱志成

  副组长:林贤西(副书记) 

  叶建国(副局长兼港航局局长)

  马伟林(副局长兼市运管局局长)

  赵盈峰(局党委委员、公路局局长)

  戴慧乐(局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王 旦(市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郑小荣(副局长) 

          王世治(局纪委书记)

          徐宽宝(副局长)

          郑志超(副局长)

          胡珠寿(局总工程师)

           斌(局党委委员、政工科科长) 

  戴建孟(局办公室主任)

  郭程益(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贻明(局纪委副书记) 

  蔡九通(局运输科科长) 

  郑汉阳(局规划科科长)

  叶传柏(局安全科科长) 

  董 赟(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周海林(公路局副局长)

   蔡兴俊(运管局副大队长)

  陈雷伟(局交通工程质监站站长)

  屠德贵(港航局安全科科长)

  余晓东(局建设科副科长)

  潘 平(局系统工会副主任)  

  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管理科),叶传柏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振杰为联络员。

  附件2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备表

  呈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重大决策名称 

  

类别(在□打√) 

□重大政策  □重大改革  □重大建设项目 

□重大活动  □其他 

重大决策 

基本情况 

  

拟评估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评估牵头领导 

  

联系电话 

  

评估承办科室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评估主体(单位)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由重大决策的评估主体(单位)在进行评估前填写并报市委维稳办备案。 

  填表人:              审核人:

  附件3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一、基本概况 

重大决策名称 

  

涉及区域 

  

涉及群众情况 

(人/户) 

  

其它 

  

二、评估情况 

评估 

小组 

主要 

组成 

人员 

姓名 

所在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在评估小组担任职务 

  

  

  

  

  

  

  

  

  

  

  

  

  

  

  

  

  

  

  

  

  

  

  

  

评估方式 

在□打√ 

□公示公告   □问卷调查 □群众听证 □走访群众 

□社会各界座谈 □专家认证 □部门会诊 □其它 

评估简要 

过程 

  

合法性评估 

  

合理性评估 

  

可行性评估 

  

可控性评估 

  

评估预测 

主要风险点 

  

风险点防范 

化解措施 

  

三、评估结果 

风险等级 

在□打√ 

□高风险   □中风险   □低风险 

评估小组意见  

在□打√ 

予以实施 □分步实施 □暂缓实施 □不实施 

评估小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评估责任 

主体意见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审核)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评估责任主体:

  评估工作联系人:

  评估报告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此页空白)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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