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增设乐清市乐成街道西城社区等九个健身气功站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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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健身气功站点: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推动健身气功运动的发展,科学、规范指导群众健身,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2006第9号)的规定,结合各站点申报的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设立要求和条件。经研究,同意你们设立乐清市乐成街道西城社区等九个健身气功站点。 附件:2013年乐清市新增健身气功站点名单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 2013年12月19日 抄送:温州市体育局、体育总会,乐清市府办,乐清市610办公室。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19日印发 附件下载:关于同意增设乐清市乐成街道西城社区等九个健身气功站点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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