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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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乐清市支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乐清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和支局工作特点,继续坚持“推改革、促流出、重监管、抓手段”工作方针,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夯实内部管理基础,严格资金流入管理和国际收支监测,并加大外汇政策法规宣传,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有力地支持了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支局连续第五年被市政府评为“乐清市开放型经济优质服务优胜单位”。
开展贸易、投资便利化优质服务 一是认真做好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工作。严格执行外汇管理政策,为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全年支局对企业发放核销单5.73万份,同比增长12.63%;办理核销5.53万份,核销金额14.81亿美元,同比增长34.4%,收汇率达99.8%,核销率达99.9%;进口付汇1113笔,金额2.23亿美元,同比增长97%,到货核销金额1.82亿美元,到货核销率为81%。二是做好网上核销无纸化推广工作,制定《乐清市出口收汇核销无纸化推广方案》,稳步推进“无纸化核销”进程,对收汇数据清理完成的正常收汇企业及时开通出口收汇网上核销“自动审核”功能,实现出口收汇核销“无纸化”,进一步促进了贸易便利化。至12月底,有408家出口收汇网上核销企业开通了“自动审核”功能。三是改进贸易外汇收支与结汇管理。认真做好“关注企业”、“准关注企业”核定工作,便利正常收汇企业的正常资金使用。上半年支局开展两次核定工作,第一批核定“准关注企业”36家,第二批核定“关注企业”1家、“准关注企业”29家,并及时发出列入“准关注企业”名单通知书,从而加强了核销单发放管理,防范了业务风险。四是授权涉外银行办理外汇资本金结汇。支局积极配合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努力促进投资便利化。全年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4家、投资金额2094万美元,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4家、投资金额935万美元。
强化外汇管理监督 一是切实履行检查职责,提高外汇指定银行代位监管能力。开展对中国银行乐清市支行的个人外汇流入和结汇业务(市场份额占比为80%)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现场检查反馈意见书》。对5家外汇指定银行开展了代位监管履职情况、“关注企业”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情况和资本金结汇情况检查,检查中发现了部分外汇业务内部监督力度不够、对已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够到位、内控制度修订不及时等问题,并及时发出反馈意见书要求整改落实。对建行乐清支行和中信银行柳市支行开展了外汇业务现场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监管意见。2008年还对两家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给予了处罚,处以罚款11万元。二是开展FDI、ODI数据导入和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年检工作。全年共对126家年检外商投资企业和8家境外投资企业进行了年检,年检率分别为100%和89%。同时成功导入FDI数据125家、ODI数据15家。三是加强出口收汇真实贸易背景管理,认真开展出口已收汇未核销数据资金全面清理。全年共清理出口已收汇未核销数据资金5681万美元,其中注销或冲减出口收汇未核销数据资金1412万美元。四是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管理。坚持季度考核通报,坚持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核查,紧抓国际收支统计工作不放松,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全年共进行非现场核查238次,现场核查2次,完成外汇收支申报19.6亿美元,同比增长26%。五是实施业务回访。对综合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工行乐清市支行、新批准开办的邮政储蓄银行的5家对私结售汇业务机构、建行乐成支行和磐石支行开展业务回访,及时了解外汇管理新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困难,对在回访中发现业务不够规范的单位、机构及时发出《监管意见书》,提高了管理实效。
开展外汇政策法规宣传、培训 国家外汇管理局乐清市支局结合新《外汇管理条例》实施、政府“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出口收汇联网核查和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的贯彻执行、网上核销无纸化推广等工作,召开了乐清市外汇管理政策通报会,组织开展了《外汇管理条例》知识竞赛,举办了7期关于出口收汇联网核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和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等内容的学习培训班,先后组织了近千名外汇指定银行工作人员、企业的财务部门人员和外贸部门负责人学习外汇管理新政策,有效提高了银行代位监管能力、涉外金融服务能力和外向型企业涉外经营管理能力,促进了外向型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还通过《乐清日报》的资讯•金融与理财平台、银行柜面发放《外汇管理条例》手册、三资企业QQ群发短信的形式,广泛宣传新《外汇管理条例》,扩大外汇管理政策宣传的受众面,营造了良好的涉外金融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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