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乐清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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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幼儿园: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10〕4号)精神,经审核,决定下达我市2013年学前教育补助资金139万元,其中幼儿园升等以奖代补118万元,规范的低收费乡镇中心幼儿园补助5万元,当年取得教师资格证奖励16万元,望各幼儿园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如年检不合格将取消奖励。 附件:2013年乐清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安排表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17日 抄送:市人民政府,市审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学区。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教计〔2013〕64号.aip 附件下载:64附件2013年乐清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安排表(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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