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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邮政营业员、储汇业务员技能竞赛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88/2013-17926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邮人〔2013〕42号
  • 发布机构:
  • 市邮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3-12-24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局属各单位:

  为了提高员工邮政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激发全体员工学业务、练技能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10月21日起举办邮政营业员、储蓄营业员业务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保证本次竞赛顺利进行,市局决定成立业务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评判、表彰工作。

  组 长:杨琦玮

  成 员:沈乐斌 叶 青 胡晓宇 徐佩秋 陈晓舜

  裁判长:沈乐斌

  裁判员:林韶辉 王 瑜 余绍华 高晓琴 叶旭丹 谢之初 陈晓丹 刘海斌

  技术支撑:赵崇重 周磊

  二、竞赛项目及参赛范围

  (一)邮政储蓄业务员:邮政储蓄理论知识、手工点钞、加打凭条、办理储蓄业务、汉字录入。

  (二)邮政营业员:邮政营业理论知识、汉字录入、包裹封发扎袋。

  三、竞赛时间:10月21日-10月22日。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获奖人员成绩需达到技能初级及以上标准)

  个人单项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分别奖励800元、500元、300元。优秀派遣制员工选拔分别给予3分、2分、1分的加分奖励。

  邮政储蓄员、邮政营业员个人全能取前六名,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400元、300元。优秀派遣制员工选拔前三名分别给予5分、4分、3分的加分奖励。

  五、其它事项

  (一)参考人员务必准时参考,无故缺考者,取消当月岗位责任奖。

  (二)女45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可自行选择是否参考,如不参考,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且年度岗位履职考核最高评定限为合格。

  (三)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且年度岗位履职考核最高评定限为合格。

  (四)总成绩低于60分排名末10位的人员,年底将作为员工末位淘汰的依据。

  请各部门积极做好竞赛的宣传动员工作,争取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乐清市邮政局

  2013年10月15日

 

  

  乐清市邮政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15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邮人〔2013〕42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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