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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做好代理速递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88/2013-17926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邮经〔2013〕46号
  • 发布机构:
  • 市邮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3-12-24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分支局:

  邮政速递物流业务是中国邮政一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业务,为进一步加大邮政在快递市场份额,做大做强我局邮政代理速递物流业务,现就重申规范做好代理速递业务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特快邮件详情单编码书写要求:

  1.即日起,邮政营业窗口在收寄国内物品类特快邮件时,须在邮件详情单右上角用大头笔编注邮件编码。国内特快邮件编码采取寄达地所在省市区邮编前两位,一个省有多位邮编的则取最小的两位邮编,寄往温州地区及青田县的邮件统一编码为0,具体编码标注详见附件1,编码位置及样式详见附件2。

  2.文件类邮件无需在特快详情单上进行编码。

  (二)做好窗口验视和保价邮件的收寄处理工作。

  1.凡内装“有价证券,重要单据、证件,寄件人认为重要的文件”的信函,均应按保价邮件寄递。

  2.营业窗口在收寄物品邮件时,要主动向用户明确说明邮政相关赔偿规定,供用户自愿选择是否按照保价邮件寄递。收寄保价邮件时,营业员应提醒用户根据邮件寄递物品实际价值进行保价,足额填写保价金额,且不能超过每件邮件的最高保价限额。对价值超过500元的手机、手表、金银饰品、珠宝玉器、贵重药材等物品,营业员要提醒用户按保价邮件交寄,用户不愿保价寄递的,应请寄件人在详情单上划销“保价”选择项并书写“本人自愿不保价”后签字认可。

  3.正确把握好保价邮件的保价金额。

  (1)保价邮件应足额申报价值,内装物品、价值应在详情单上的“内件品名”栏填注,营业员应注意审视用户填报的内件价值与保价金额是否一致,填报的内件品名与实物是否相同,严密手续,杜绝漏洞,防止发生弊端。

  (2)单件可分的保价邮件,遇保价金额超出每件保价限额时(代理速递业务保价最高限额为5万元),可建议寄件人将寄递物品分多件交寄,保证用户利益不受影响。

  (3)遇交寄的物品没有实价,申报的保价金额可由寄件人酌定。

  (三)做好速递邮件代投工作

  各分支局在投递轻小件特快邮件时,投递深度要实行“门对门,桌对桌,收投相见”的投递服务标准,投递时限要按党报党刊、畅销类报刊的投递频次进行投递;对超大件、同址批量邮件要想方设法安排及时投递。

  (四)市局将严格执行质量考核制度,对不按规定收寄代理速递邮件、投递延误造成客户有理由投诉的,按照《浙江省邮政投递基础管理、规范服务检查评定标准》等考核制度实施考核。

  各分支局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窗口收寄人员和投递人员,严格规范代理速递业务操作流程,共同维护好中国邮政EMS品牌声誉,实现我市代理速递物流业务稳定增长。

 

  

  乐清市邮政局

  2013年10月16日

 

  

  抄送: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乐清分公司。局领导,计财部,安保视察部,市场运营部,发行投递分局及邮件组。

  乐清市邮政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邮经〔2013〕46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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