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文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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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镇(街道)文化站: 2013年,全市广大文化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和总体目标,开拓进取,求实创新,为我市文化大市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干部职工更加奋发图强,创先争优,促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全市文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文化工作先进个人在各镇(街道)文化站和文广新系统各单位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积极投身文化工作,忠于职守,踏实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的基层一线工作者。 三、评选方法 根据评选条件,采取逐级推荐,由下而上的评选方法,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地将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评选出来。 四、名额分配 局属各单位原则上推选先进个人1名,考核优胜单位适当增加1名;各镇(街道)文化站名额依据具体情况确定(详见附件1)。 五、评选要求 1.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增加透明度,充分征求意见。 2.凡违反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的个人,发生安全生产等重大事故,以及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不得评先。 3.推荐为文化工作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2013年度乐清市文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于2013年12月31日前上报局办公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联系电话(传真):61880359,联系人:余璇璇。 附件:1.各镇(街道)乐清市文化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13年度乐清市文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1 各镇(街道)乐清市文化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 乐清市2013年度文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下载:乐文89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文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aip 附件下载:乐文89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文化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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