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文件 ?xml:namespace> 乐教监〔2013〕19号 转发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 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改进作风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希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到对党员干部、教师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导致违规问题发生的科室、学区、学校(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乐清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26日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乐清市纪委,市监察局。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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