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13年度市福彩公益金资助为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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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财政办: 为推进我市老年电大、老年活动中心等为老服务设施和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需求,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安排市福利彩票公益金89万元,对95个为老服务设施建设点进行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要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结合本地老龄事业的合理需要和财力水平,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老年人活动、学习场所和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的建设。 二、各镇(街道)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该项经费属市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由市财政直接拨至各镇、街道。各镇、街道应及时将补助款拨到相关老年协会或村中,用于协会或村老年活动中心、电大教学点购买项目开支,支出列“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并于2014年3月份前将资金使用情况报市民政局老龄办。 附件:2013年市福彩公益金资助为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分配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3年11月28日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2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民老〔2013〕370号.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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