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委会,镇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2013〕2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淡溪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5日
淡溪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