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乐清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乐银发[2010]63号)、《乐清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试行)》(乐科字[2011]32号)文件精神,经审查,同意分别给予浙江百悦康臭氧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康泰电气有限公司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8.79万元、18万元。请有关单位在一个月内,凭文件到市科技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9日
抄送:温州市科技局,乐清市府办,吴云峰副市长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