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翁垟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翁垟街道村(社区)消防安全考核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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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翁垟街道村(社区)消防安全考核细则》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考核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翁垟街道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3年11月20日印发
翁垟街道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我街“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目标,办事处决定对村(社区)消防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共计100分。具体办法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构。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职责、工作人员。 (5 分) 二、装备建设。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消防装备。 (5 分) 三、人员配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站长由村(社区)书记兼任,并明确1名消防安全网络员、义务消防员3名。 (5 分) 四、基础管理。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健全组、重点单位设联络员,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建立消防工作考核制度,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建立辖区单位花名册,掌握单位基本情况;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时上报各类消防统计资料并做好工作总结。 (20 分) 五、业务指导。对农村(组、重点企业)开展消防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对辖区单位、居民住宅、出租房、村民的消防业务指导每月不少于一次。 (10 分) 六、检查整治。每月检查单位不得少于10家,对存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复查。复查不合格仍未整改的,及时抄告街道消防站或派出所查处,根据消防站要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 分) 七、宣传培训。重大节日、重点季节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培训,完成各类人员(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村“两委”联络员、志愿者、弱势群体、企业单位)培训任务。 (20 分) 八、档案建设。明确专人,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备、真实准确、符合建档要求。 (15 分) 说明: 1、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90分以上为先进;80—89分为达标;79分以下不达标。 2、办事处年终对各村(社区)进行考核,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对不达标单位给予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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