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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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各镇(街道)、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机构能力建设、政策制度保障、行政执法规范、社会矛盾化解、行政权力监督、创新事项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并涌现出了一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淡溪镇人民政府等14个先进单位和黄爱丽等3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其他单位和个人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2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8日 附件 2012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4个) 淡溪镇人民政府 翁垟街道办事处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地税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 市人口计生局 市环保局 市安监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审管办 市工商局 市国税局 二、先进个人(30名) 黄爱丽 张 帆 南建海 林剑佩 倪正旺 李晓阳 庄再凯 赵海滨 何雯霞 胡金强 潘 平 徐晓斌 徐燕鑫 董志峰 刘 剑 林 勇 赵茜茜 季 云 郑雷萍 叶 慧 郑露敏 叶 楠 王 誉 郑璟清 林选令 郑林平 周优琴 驭洪彬 许建青 王 武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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