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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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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汇总全市82个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年度工作总结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市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及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目前,全市已经形成了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责任单位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包括政府信息目录编制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法、依申请公开规范、保密审查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情况季报制度、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等,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性,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信息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市大多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布或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做到内容完整,归类正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大幅提升。从内容上看,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涵盖教育、环保、医疗卫生、劳动就业、城乡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个方面。同时,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也有所扩大,逐步向行政处罚结果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等深层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得到了一定提高。 (三)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和督查进一步加强。为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全市按照《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方案》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就如何进一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发布和规范标题及分类提出具体规定和要求。同时,抓指导督查的及时到位,对重点政府信息发布单位开展专题督查。今年5月份在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分片分组对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开展专题督查,特别是对于政府信息发布前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8月份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下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另外,经常上网进行检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QQ群等载体发布信息、解答疑问,及时指导督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2年,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55条,其中,17个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2条,65个市有关部门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63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2年,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等十一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 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为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提供了连接标识和信息加载模板。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 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目前这些查阅场所汇集了全市82个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目录、指南,设置统一标志,配置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实行工作日全开放,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同时,积极实施政府信息“村村通”工程,把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延伸到行政村,构建县、乡和村三级政府信息查阅系统,努力发挥政府信息的应有作用。目前,全市已确定892个行政村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98%,并就查阅点的开放时间、日常维护等事项制定了管理制度,推行专人化使用、规范化管理,努力让村民更方便地查阅政府信息。 3.政府公报 通过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机构设置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都确定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全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集中受理点。 2012年全市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现场提出申请6件,网上申请2件,以快递信函形式提出申请1件;市府办4件,市科技局1件,市财政局1件,市人力社保局1件,市海洋与渔业局2件;申请政府信息全部公开的3件,申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的3件,申请政府信息不存在的2件,申请政府信息不明确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1件,已经胜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深度和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涉及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行政执法等信息还不够多。二是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和工作的衔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通过以会代训、以干代训、举办学习班等形式,提高全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培养一批通晓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人员,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和及时性。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数据统计、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等基础性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同时,通过召开有关座谈会或学习会,促进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 三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做好县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为抓手,根据温州市的统一部署,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运行平台,实现市、街道(镇)政府信息的全面规范化公开以及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网上电子化办理。同时,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的相关信息的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条例》的要求,督促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依法及时向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加载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努力实现“应公开的一律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一律不公开”。 四是进一步发挥各种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增强网上信息公开的集中度和规范度,提高网上公开成效。努力利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窗口、政府热线电话等渠道,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2013年2月25日
附 件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 填报单位:乐清市政府
联系人:余悦虹 联系电话:61880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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