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2013-136499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 2013-02-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3- 02- 20 20 : 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汇总全市99个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年度工作总结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市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及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针对2011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部门机构改革,部门、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也及时确定或调整了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了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责任单位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注重总结经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信息公开的时效进一步强化。大多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布或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做到内容完整,归类正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大幅提升。同时,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发后执行。此外,根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有关部门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有关内容,使页面设计更加直观,分类更加清楚,有助于群众方便查阅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途径进一步拓宽。全市严格贯彻执行已有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前审查、发布协调和内部考核、举报受理、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11年,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都建立网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同时,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完善已制定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1年,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48条,其中,17个乡镇政府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9条,65个市有关部门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89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1年,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等十一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

  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为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提供了连接标识和信息加载模板。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

  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目前这些查阅场所汇集了全市99个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目录、指南,设置统一标志,配置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实行工作日全开放,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同时,积极实施政府信息“村村通”工程,把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延伸到行政村,构建县、乡和村三级政府信息查阅系统,努力发挥政府信息的应有作用。目前,全市已确定892个行政村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98%,并就查阅点的开放时间、日常维护等事项制定了管理制度,推行专人化使用、规范化管理,努力让村民更方便地查阅政府信息。 

  3.政府公报

  通过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机构设置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都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全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集中受理点。

  201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市卫生局1件,申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市民政局1件,申请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市府办6件,其中2件申请政府信息全部公开,1件申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3件申请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到位。部分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一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不够稳定,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难以准确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及程序,部分涉及公开权利人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直接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行。

  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质量不够高。部分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不少单位主动公开涉及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行政执法等事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还不够多,信息的“含金量”、规范性和及时程度都有待提高,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公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和工作的衔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通过以会代训、以干代训、举办学习班等形式,深入宣传《条例》,培养一批通晓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人员,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细化任务,督促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和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的相关信息的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条例》的要求,督促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依法及时向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加载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努力实现“应公开的一律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一律不公开”。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交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加强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乐清市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6113 

    其中:网上公开数  

条 

6113 

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听证会次数 

次 

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解答群众咨询 

次 

81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受理申请总数 

件 

   其中:1. 当面申请数 

件 

         2. 其它形式申请数 

件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件 

    其中:1. 同意公开数 

件 

          2. 同意部分公开数 

件 

          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件 

  

          4.“信息不存在”数 

件 

          5.“非本机关信息”数 

件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件 

  

          7.“重复申请”数 

件 

  

          8. 不予公开数 

件 

  

             其中:(1)“涉及国家秘密”数 

件 

  

                   (2)“涉及商业秘密”数 

件 

  

                   (3)“涉及个人隐私”数 

件 

  

                   (4)“过程中信息”数 

件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件 

  

                   (6)“内部管理信息”数 

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件 

  

          9. 其它 

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行政复议数 

件 

  

    其中:败诉数 

件 

  

行政诉讼数 

件 

  

    其中:败诉数 

件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