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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3-01227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函〔2013〕6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02-07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12年,各镇(街道)、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四连创”目标和“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圆满完成了消防工作任务,保持了全市消防形势相对平稳。同时,个别镇(街道)还存在消防安全基层基础不够扎实、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现将全市17个镇(街道)2012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柳市镇人民政府、虹桥镇人民政府、淡溪镇人民政府、清江镇人民政府芙蓉镇人民政府、仙溪镇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城南街道办事处、盐盆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白石街道办事处、石帆街道办事处、天成街道办事处为优秀单位;北白象镇人民政府、雁荡镇人民政府、大荆镇人民政府乐成街道办事处为达标单位。 

  根据考核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上述考核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切实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各项措施,严防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实现全市消防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31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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