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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 2013-09-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2011年乐清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乐清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13- 02- 09 15 : 11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1年,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省、市级关于流动人口的政策法规,紧紧围绕按照“一个健全、两项强化、三大突破”的工作思路,着力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健全各级服务管理组织网络 

  不断强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理顺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市、乡镇、村居(企业)三级组织网络,在健全市、乡镇两级组织网络的基础上,流动人口500人以上的村居(社区)、用人单位要逐步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做好流动人口登记查验等基础性工作,并在流动人口基数较大的乡镇(经济开发区)积极创造条件设立“一站式”便捷服务大厅。二是积极探索“以业管人”模式,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真正延伸至企业内部,促进企业对内部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并签订《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措施。三是建立健全企业联络员制度,促使联络员与协管员的工作实现无缝对接,使基层服务管理工作衔接更紧密。 

  二、强化流动人口法律法规宣传 

  通过媒体互动、节日联动、环境带动,进行多方位、多层次、广角度的宣传。一方面,牢牢把握省《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两周年、《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日、市流管局成立一周年等时间节点,面向广大流动人口,以及企业主、房屋中介、出租人等,开展面对面地宣传《条例》、《管理办法》以及《乐清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另一方面,通过一系列主题鲜明的活动载体,如开展“大走访、送温暖”慰问活动、“新乐清人”征文比赛,创办“乐清流动人口”报纸,以及评选“十佳新乐清人”等,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三、强化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排查 

  一是加强日常登记发证,开展定期、不定期排查,摸清流动人口底数,确保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的全面、准确、鲜活、有效。二是深入开展大排查以及专项活动等,突出流动人口治安、计生重点人群的排查和管理。继续做好登记,把握动态,对流动人口实行分类,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流动人口排查、列管、控制等工作机制。三是切实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等的信息登记、报送行为,强化社会化管理。四是积极拓展村居登记站、远程申报点等社会化采集模式,开通电话、传真、网络申报等便民措施,促进基础信息的采集。 

  四、信息平台建设要有新突破 

  在省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力求在配套信息平台功能开发方面有所突破,结合乐清实际情况,探索开发出租房屋地理信息平台、市内跨乡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重点对象信息库等各种子信息平台,实时掌握人口的流动轨迹和活动动态,与公安、计生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对治安、计生等重点人员的排查、协助管理。 

  五、协管员队伍的管理机制要有新突破 

  一是进一步做好协管员队伍的整顿,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督促流管所严格执行录用制度、检查考核奖励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二是集中开展流动人口法律法规培训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管理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的培训,推进居住房屋的出租管理工作。三是开展争先创优等各种活动,切实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逐步打造一支专业化队伍,全面提升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整体素质。 

  六、部门协作机制要有新突破 

  一是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信息,提高服务效能,使我市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长效化。二是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围绕流动人口就业、维权、卫生和计划生育、子女就学、居住条件等方面,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把流动人口教育、服务、管理、维权有机结合起来。三是要关心流动人口的精神文化生活,联合民政、工会等组织积极开展 “心连心、送温暖”等一系列活动,多层次地满足流动人口的文化精神生活,真正做到管理和服务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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