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建立教师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专业素养优良、发展潜能强劲、引领作用明显的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中共乐清市委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 深化教育强市建设的意见》(乐委发〔2009〕61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温教人〔2013〕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和温州市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以及教学科研、教师教育机构中的教研员、师训员(不分单位所有制性质),均可按规定进行推荐评选。
二、评选名额
根据申报推荐情况,择优差额确定具体评选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不断开拓创新的精神、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
2.坚持立德树人,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爱所有学生,无有偿办班和带生行为。
3.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或管理专业基础知识,教学业务或管理水平高,在教育教学或管理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研究及实践成效明显,受到同行、学生及家长的认可与好评。
4.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语文教师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
5.申报对象原则上是乐清市第二层次或温州市第三层次以上骨干教师。
6.乐清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不得兼报;已是乐清市第一层次以上的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不得再申报新一轮第一层次骨干教师。
(二)乐清市名校长评选条件
名校长应是教育思想领先、教学业务精通、管理能力高超、办学实绩突出的优秀校长,是教师的表率、管理的专家。
1.依法治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办学理念,对教育改革及学校发展有开拓性的思考和独创性的决策,近5年(至,下同)有2次以上在市、县(市、区)范围内作过管理工作经验介绍。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富有人格魅力,品德堪为师生表率,社会声望高。
3.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的能力,能把握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着力推进素质教育。能组织指导本校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和教研活动。近5年内有2篇以上教育管理类论文或课题成果获乐清市一等奖以上或在温州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4.任正职校长(园长)期间,带出一支团结向上、作风民主、工作踏实、开拓进取的学校领导班子;培养出一批有超前意识、有创新精神、起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所在学校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在全市同类学校中起示范作用,得到社会认可。
5.近5年来,必须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省教坛新秀,温州新闻奖教金奖,温州市学科骨干教师,乐清市“三坛”,乐清市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县级劳模等综合性荣誉。
6.任正职校长(园长)5年及以上。中学校长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应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务。
(三)乐清市名师评选条件
名师应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业绩卓著、社会公认的优秀教师,是学科教学的行家、教学研究的专家。
1.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显著;具有团队核心作用,教育教学与研究水平在市内处于领先水平,近5年课堂教学竞赛获得过乐清市级二等奖或温州市级三等奖以上,在本市教育界有很高的知名度,得到同行和专家公认。
2.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近5年举行过乐清市级及以上公开课2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温州市级公开课);有2次以上在市、县(市、区)范围内作过学科教学讲座。
3.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发展趋势和动态,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近5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科研成果获乐清市一等奖或温州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教材或论著2篇(部)。
4.担任过6年以上(截止至2012年底,下同)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深受学生欢迎;认真备课,课堂教学艺术精湛,辅导学生和批改作业细致,工作踏实,教学效果优秀;淡泊名利,潜心教书育人;同事之间团结合作,乐于助人。
5.近5年来,必须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省教坛新秀、温州市学科骨干教师、乐清市 “三坛”、乐清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温州新闻奖教金奖等综合性荣誉。
6.任教本学科12年以上,中学教师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务;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满工作量。
7.教研员、师训员除需满足第2、第3条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有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2012年起坚持上“下水课”每年2节以上,能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推广教改经验在全市有广泛影响,并在本学科的教学培训研究与指导教师成长方面具有独到之处(近5年指导教师获得课堂教学、论文或案例、课题或教学成果温州市级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特色成果),对提高本地区学科的教学质量和教师教育工作成绩显著,近5年乐清市级以上讲座(教师培训)10次以上(其中至少2次温州市级讲座),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
(四)乐清市名班主任评选条件
名班主任应是管理科学、作风民主、学生拥戴、注重身教的优秀班主任,是育人的模范、学生的良师益友。
1.热爱班主任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有奉献精神和较高的班集体管理水平。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能做好新形势下学生的思想工作,努力转化后进学生,并有成功转化案例在市级以上推广;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在学校各类活动中,参与面广,表现突出,近5年所带班级获得过乐清市级及以上先进集体荣誉。
3.既有教书育人实绩,又有班主任工作能力、水平,组织协调任课教师和其他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建设好班集体,注重家长、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中有较高的威信。
4.有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先进的育人理念和较高的理论水平。近5年在学区或市属学校以上班主任工作会议上做过典型发言或经验推广,在温州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班级管理相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科研成果获乐清市一等奖或温州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教材或论著2篇(部)。
5.近5年来,必须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省教坛新秀,温州市学科骨干教师,乐清市“三坛”,温州市师德楷模奖、终身班主任奖、温州新闻奖教金奖,乐清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县级劳模等综合性荣誉,对长期从事农村、山区、海岛学校班主任工作的对象予以倾斜。
6.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职务,必须是现任班主任,班主任工作满10年。
四、评选办法
评选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采用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逐级评选、择优评定的办法,重点考察被推荐者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实绩。
(一)组织申报。各学区、学校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推荐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和温州市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人选。
(二)征求师生意见。被推荐对象由学区、市属学校组织民意测评,广泛征求推荐对象所在学校意见。民意测评的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水平、教学实绩、育人效果等。
(三)业务能力考核。各学区、市属学校要对照评定标准对推荐对象进行考查,并对教育教学能力进行现场考核。
(四)确定推荐人选。各学区、市属学校要将推荐人选的名单在本校、本区域内张榜公布,并将推荐名单上报乐清市教育局政工科。
(五)组织评定。市教育局组织乐清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定委员会,通过业绩评价、课堂教学、论文鉴定、演讲答辩等形式对被推荐人进行考核评定,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六)发文公布。名单最后由市教育局审定后,在乐清教育网上公示。如公示无异议,报市人民政府发文并给予表彰。
经评审确定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对其中符合温州市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条件和要求的,推荐其上报温州市教育局参加温州市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
直接申报参评温州市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的对象,评选条件参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温教人〔2013〕33号)。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审核直报对象的资格和材料,符合条件者参加温州市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直报参评温州市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的对象,若落选的,不享有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荣誉和待遇。
五、时间安排
(一)2013年4月20前,各学区(单位)、学校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贯彻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的精神。各校(单位)要完成提名推荐工作,组织推荐对象进行述职测评,然后把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同时,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把申报材料上报学区。
(二)2013年4月25日前,各学区、市属学校完成推荐工作,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材料报市教育局政工科。联系人:连忱滨,联系电话:62529901,电子邮箱:zgk62522082@163.com 。
(三)2013年5月8日前,市教育局完成乐清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考核、评审工作,并确定温州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对象。
六、推荐与材料要求
(一)参加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的对象按类别填写《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业绩综合评估量化表》和《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审表》。
(二)若参加温州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的对象,要按类别直接填写《温州市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业绩综合评估量化表》和《温州市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审表》。
(三)报送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的推荐材料包括:
1.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业绩综合表(20份);
2.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审表(3份);
3.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同事公认度测评表;
4.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按A3纸打印,一式二份, 并按Excel文件格式发电子邮件至zgk62522082@163.com );
5.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个人申报材料清单和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有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2000字左右,按A4纸打印)。
(四)报送温州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的推荐材料包括(表格可直接在温州市教育网站上下载):
1.温州市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业绩综合评估量化表(20份);
2.温州市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审表(3份);
3.温州市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同事公认度测评表;
4.温州市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按A3纸打印,一式二份, 并按Excel文件格式发电子邮件至zgk62522082@163.com);
5.温州市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个人申报材料清单和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有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2000字左右,按A4纸打印)。
七、工作要求
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工作是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强、教师普遍关注的工作。各学区(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评选推荐方案,坚持标准,坚持质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业绩综合评估量化表
2.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业绩综合表
3.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审表
4.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对象校内公认度测评表
5.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人选材料清单
6.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人选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7.乐清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