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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3-01257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机〔2013〕9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04-07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长:林晓峰  

  副组长:李银巧、吴云峰 

   员:市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雁荡山管委会负责人,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市国资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旅游局、市招商局、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乐清湾港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邮政局、市供电局、柳市镇人民政府、北白象镇人民政府、虹桥镇人民政府、乐成街道办事处、城东街道办事处、城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市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招商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内设4个专项组:运行(推广应用)专项组由市发改局牵头负责,生产专项组由市经信局牵头负责,研发专项组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招商引资专项组由市招商局牵头负责。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27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4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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