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市府办文件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林宅公园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3-01260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机〔2013〕10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3-04-07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有关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林宅公园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领导研究,决定建立林宅公园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长:叶伟琼 

  副组长:包光许(柳市镇人民政府) 

            义(北白象镇人民政府) 

    员:市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农办、市市政园林局、市旅游局、柳白新城建设办公室、柳市镇人民政府、北白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柳市镇人民政府,蔡谷(柳市镇人民政府)为办公室主任,谢忠辉(柳市新区管委会)为办公室副主任,董光云、王瑜、徐旭道、李大成、吴国灿、陈立策为成员。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29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47日印发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