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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发布日期: 2013- 06- 09 14 : 36 浏览次数: 字体:[ ]

法制工作监督    重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监督。根据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主动介入社会关注度高、监督难度较大的案件开展调查并协调解决;多次参与信访案件听证会、对话会以及村级换届选举信访处置等活动。重视普法宣传工作的监督。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报告,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支持市司法局开辟了法律宣传公园,广受群众欢迎。加强对“两院”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市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两院”整改存在的问题;对67名人大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干部和8名陪审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并对其中部分人选进行了考察,为常委会依法任命提供参考;组织代表视察看守所及旁听法院审判活动,组团帮教乐清籍在外服刑人员;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工作。

财经工作监督    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劳动力成本增长、用电情况紧张、土地制约严重、企业盈利下滑等问题,在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深化部门预算监督,提交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由5家扩大到20家。发挥审计作用,对审计时发现的6大块40项问题,要求市政府逐项整改落实,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开展政府投资工作监督,组织全体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地视察7个市重点建设项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政府投资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加强对绿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听取市政府关于大荆片区铸造业整治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建设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权的议案。

教科文卫体工作监督    听取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厕管理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出台措施,解决公厕建设滞后、产权不明和机制不全等问题,取得了积极的监督效果。支持市政府外事工作,促进乐清市同多个国家的城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或签署建立友好交流关系意向书。组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到西藏进行宗教工作考察,丰富了乐清市民族宗教工作经验。调研宗教房产问题,促进解决宗教场所实际困难。调研侨资企业转型发展,向市政府反馈意见建议。配合温州市人大调研市科技工作开展情况和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

农资工作监督    重视旅游工作,听取市政府关于旅游经济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工作的报告,促进了市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市绿化工作及“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创建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科学绿化,加强领导和监管。听取市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水产养殖和水产加工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了对海塘围垦工程、虹桥流域东排工程等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以及供销社为农服务、气象公共服务、欠发达地区移民、农民建房用地、新农村建设和违法用地整治等工作的视察调研。对全市低收入农户生活保障和脱贫致富工作、河道整治、旧村改造和清洁乡村行动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开展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城乡绿化和水污染防治的普法宣传,增强了机关干部的法律认识。

城建环保工作监督    关注全市道路交通状况,对主要道路交通拥堵情况开展调研,听取市政府关于乐清市交通拥堵及其解决对策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交通拥堵现状得到缓解。跟踪监督公交改革工作,对乐清市公交改制后营运情况开展调研,再次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公交改制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市政府巩固并完善改革成果。重视出租车改革工作,对全市出租车营运与管理情况开展调研,听取市政府关于出租车营运与管理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加强出租车市场管理工作,规范营运秩序。视察乐白公路拓宽改建、104国道清江至湖雾段改建、104国道虹桥段、虹桥流域东排和楠溪江引供水等重点工程的建设情况,有效推进了工程建设。关注民生,组织市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视察拆违工作、绿化工作及电网建设情况,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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