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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烟草专卖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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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开条例》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专卖管理工作实际,我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切实发挥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作用,全面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沈福寿局长担任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定期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制订措施,协调事务形成全局合力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运转高效的信息公开机制初步形成。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 我局认真、及时落实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温州市局《浙江省温州市烟草专卖局公文主动公开实施意见》、《浙江省温州市烟草专卖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到人、流程到位,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实施以来,各部门均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并及时做好了信息上报、公开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乐清市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法发【2012】6号)文件要求,我局依规定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对我局处理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对涉烟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提高了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我局主动公开了《乐清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事项公开目录》、《乐清市烟草专卖局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事项目录》以及《乐清市烟草专卖局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细化标准表》,同时,公开2012年6至12月份所有涉烟行政处罚案件结案信息,处罚信息累计80条(包括简易程序案件),以此虚心接受来自市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同时,最快最全地传递乐清烟草政务信息,结合举报电话,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制服务,积极主动公开政务情况,增强与乐清工商、乐清交警等行政部门及卷烟消费者和零售户的信息互动,受到了广大网民的普遍好评。 乐清烟草稽查自开设以来,在专职管理员的精心维护下一直保持持续更新状态,2012共发表原创政务微博百余条。通过回复评论,私信交流等方式,与热心网友开展互动,赢得了网友们的肯定和喜爱,现粉丝数已400有余,并处于持续增长状态。该微博以涉烟违法案件查处、真假卷烟鉴别、烟草行业动态等行业信息为主要内容,时效性强,更新速度快,并保持了官方微博的专业、严谨风格,为网友带来了最新、最快、最专业的烟草专卖管理讯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单位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同时,配备了专门办公场所和专门人员,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2年,我局未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共16项。 (四)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因专卖管理工作的特殊性质,历来我局在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多,加之信息管理责任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相对频繁,致使管理人员对网络操作程序比较生疏,对部分信息内容理解不深,把握不准,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较薄弱,今后将加强政务信息人员管理,提高管理人员对政务信息的敏感度和处理能力。 四、2013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强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本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督促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 2012年12月31日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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