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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工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工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文件要求,我局由办公室具体实施,对要求的公开的政府文件进行归类整理,安排专人录入。2012年,我局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了相关工作机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落实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了有关工作任务。我局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组织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整理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建立了有关工作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已经建立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专门拟定了《乐清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发布工作机制、协调机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参照市政府制订的依申请公开制度,制订并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考核、举报受理、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推行电子化审核模式。依托系统内部的OA系统,在文件拟稿阶段即由拟稿科室拟定信息公开意见,并经核稿程序,有办公室秘书审稿、局领导定稿。这一举措确保发布的每一条信息,都能经过严格程序的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2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5条, 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85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140条。累计共发布1011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人事信息、办事指南等六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页或直接进入我局外网查阅我局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各街道、镇政府所在地及绝大多数行政村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本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乐清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至今没有未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特别是动态信息还不够多,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由于人员调整,科室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及准确把握程度还不够。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拓展公开领域。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按照相关规定,拓展公开领域。加强对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