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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审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审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明确办公室内部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认真编制,及时落实了有关工作任务。 为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分类,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住”,凡属于应当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同时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利用我局审计管理系统(OA系统)电子审批单程序,凡是局内部起草的各类行政、业务公文都要经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长双重审核,通过后由专人进行录入予以公开。 (三)积极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确立了相关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了监督和投诉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管。最后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1条,其他政府信息32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工作信息两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本局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及绝大多数行政村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本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温州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较上一年所有增加,但和其他单位相比较数量还是不多,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的上传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我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我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内部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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