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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环保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环保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2012年,本局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了有关工作机构。市环保局已经成立了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确立了分管领导,明确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检查、审核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调整各科室站所的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全局和各科室站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落实了有关工作任务。2012年上半年,本局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组织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整理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召开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讨论学习,对新加入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联络员以会代训加强学习,就如何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稳妥办理好依申请公开和规范标题及分类等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立了有关工作制度。目前,市环保局按照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已经建立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2年,本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56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61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2年,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管理等七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本局政府信息。 2.公众媒体。本局在乐清日报上设立《绿园》专栏,同时在其他报纸杂志上不定期发布环保相关信息。 3.政府公报。通过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乐清环境简报、生态建设简报公开市环保局有关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机构设置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本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2年本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本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本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主要是一些政府信息还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发布人员对信息的栏目归属偶有错误。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本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本局相关工作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