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乐清市教育园区管委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教育园区管委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开条例》,结合教育园区工作实际,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 园区管委会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由王敏主任担任园区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全面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制订措施,协调事务形成园区合力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运转高效的信息公开机制初步形成。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健全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性,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作出适当调整,对公开的信息实行逐份审核、逐级审核,确保责任到人、公开及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提高 为了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园区管委会不断加大对信息公开投入力度,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注重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提高了公开信息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2年,市教育园区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2年,市教育园区管委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务动态0条,政府自身建设0条,通知公告0条,计划总结0条。 (三)公开主要形式 通过“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发布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为13条,主要是单位内部管理事务和向上级部门递交的报告,按规定可以不公开。今年,市教育园区管委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园区管委会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园区管委会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因市教育园区管委会属于临时建设管理机构,依法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故信息公开群众关注度不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科室责任,对信息上报、保密审核、公开发布各环节落实责任,做好衔接。 2、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 3、加强学习交流工作。
乐清市教育园区管委会 2013年3月25日
|